人自一出生,唯一能记住,而且至死不忘的,就是这件事,我曾经亲切的称之为人之极乐。可惜一直都没能乐起来,倒是频添了麻烦不少。想啊,原始人不能耕种,就只好去渔猎,后来人能耕种了,想吃饭还得去犁田,等长长的一年,现在好了,可以不用去耕也不用去犁,要吃饭总还得上街去买米吧,总重要的是,吃完了还得洗碗。

    没有一件是轻松的,人这一辈子就没有给自己找点好受,都说向阳是天性,懒惰是本性,他偏要怎么难过怎么弄,没办法,一个字,很贱。

    其实住在城市里,也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晚上出来看看霓虹灯就很不错,五光十色,霞光满天。要是在乡村里,一到晚上就乌漆抹黑,连睁开眼都成了问题,哪里还想看见什么。想看啊,也不是没有办法,回家打开灯,盯着不动,两个时辰后,霓虹也会出现,而且还是玄幻的。

    到目前为止,我也就发现了晚上看霓虹的好处,可能是我常常不出门的缘故。我暗暗决定,指天发誓,以后一定要多出来走走,特别是晚上,又特别是这时候的夏天的晚上,美女特别多,而且穿得一个比一个少,群芳竞艳,就差一点艳,裸奔了。这是才发现的第二个好处。似乎要比第一个好处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