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仇叙说的案情并不复杂。

    他是隔壁范县人,自己与何百方乃是雇佣关系。双方虽没有明说,但实际上担任着类似于护院的职务。雇主何百方昨日白天里挨了顿打心里不痛快,到了晚上便从楼子找来几名美妓发发怒火。

    何百方与冉知县乃是远方表亲,两人臭味相投遂对朝廷拨发的赈灾救济粮动了心思,私吞下一万三千余担藏于城东库房处。昨夜酒后,何百方当着在场众人将此事说了出来,还说待开春时县里断了粮,要叫林家、吴员外家如何如何之类……陈仇顿感祸事将近,便有了逃跑之意。临行前,曾去过何百方所住的屋子,听得门内似乎有人争吵。没跑多远,便看见何家院子里起了火光,自己只能往城外跑,想回老家罢了。

    他的供词尚需守夜衙役、捕快、仵作辨识,可不是简简单单地听信他一家之言,苏主簿决定押后再审,先差人前去护住城东仓库,再回后堂问过冉知县。

    至于堂上的林韬、吴员外等四人,主簿皆是认识且都有一二交集,便嘱咐他们近日莫要出城才是。

    后堂里,冉知县与苏主簿的对话已无从知晓。只知,第二日县内开始归还先前从百姓家里借来的粮食,与城外派发救济粮同时进行。

    好日子,像似回来了。府里派了公文使者,命苏主簿权领知县一职,冉知县被人差回府中候审。

    同一日,陈仇招供。承认是自己放的火,并杀害何百方一家,此案完结。先前过堂的吴员外组织了一场浩大的募捐会,所得钱粮尽数交由本地大儒监察,待明日收归详细后发放给城外灾民。

    城外,灾民中的苏主簿,不对,是苏知县,听着山呼海啸的万岁声,仿佛年轻了十岁,回到那个壮志雄心的年纪。若是有人细细观察,其眉眼中仍有一丝阴霾流露……

    隆兴六年腊月二十七日,吴员外向县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发下了请帖,家中独子于来年二月头一天成婚,女方乃是普通人家的娘子。照理说民间有腊月不定婚的习俗,可也没人多想。林韬接了请柬,问了问爹爹自己的日子,林正明没给他好脸色,罚他去书房内看书。

    鄄城县两丈半的城墙对于普通人来讲,足够高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视之无物。

    黑影从城内跃起,穿过城头,跳下城墙,惊动了几颗枯草飞。城上守军打了个哈欠,再次合上眼来打盹。

    奔袭、飞速。

    于城外五里村前再次跃起。

    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