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睛一瞧,傅景臣手里抓着一只野兔!

    灰色的毛,翻着肚皮四脚朝天,爪子正在空中不停划动,一看就很肥。

    没等姜瑜曼反应过来呢,地里匆匆走过来几个青年。

    熟面孔,之前跟着一起上山打过野猪的。

    他们看着傅景臣手里的兔子,笑着道:“原来在这里,我们还以为跑了。”

    说话间,语气有些羡慕:“还是臣哥厉害,这野兔一跑出来,一下就抓到了!我们抓了好半天都没抓到。”

    一般秋收的时候,地里散落着粮食,时不时就有兔子出没。

    兔子是好东西,收获的季节有吃的,身上肉也多。要是抓到了,一家人都能加个餐。

    但正所谓狡兔三窟,多数时候村民们都只能望着,根本抓不着。

    他们几个人在田里抓了半天,连根兔毛都没摸到。

    哪像傅景臣,兔子一跑出去他就逮住了。

    这时候田里其他人也都在附和:“是啊,刚才我们连怎么伸手的都没看见。”

    到底是部队里出来的,人家这身手,他们哪里比得上?

    不过除了羡慕,也没人说啥。

    谁抓到兔子就是谁的,即便这会儿缺衣少食,也不会因为一只野兔吵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