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我言,法为儒之基,儒为法之尊,此所谓儒法也。”

    这一番解析,没有任何敷衍。

    因为他只要敷衍,敷衍的便不只是周彻,还有场中学子,还有天下人——更有他自己的专业!

    儒法之论,自古有之,许多儒生学生无人引导,困顿于此多年。

    今得李清彦此言,犹如醍醐灌顶,面露狂喜之色。

    名师一言,胜读十年!

    “原来如此。”周彻有恍然状,又道:“依我朝例,举孝廉之制,属儒治、还是法治?”

    “孝廉制度为太祖高皇帝所创,乃高皇帝仁义治世之典,开三百载读书人之先路,亦为天下忠孝者之所向,自是儒治。”李清彦笑道:“这是很基础的,殿下幼时不曾学过么?”

    “而后渐成制度,凡我朝命官,都由孝廉出;各府衙之吏,也以孝廉为模,或忠孝闻名一方、或有过人之能,方由主官举而为吏,是么?”周彻反问。

    李清彦颔首:“能举一反三,殿下进步神速。”

    再这样下去,怕是要传他成了周彻‘儒法之师’了。

    但周彻并不着急,紧接着又丢出一个问题:“先有太祖之儒治,而后由此成制度,转为法治——如此,儒大于法,是么?”

    李清彦摇头笑道:“此早有定论,天下皆知之理。”

    本朝儒学为尊,儒术又称百家之宗。

    “我认为不然。”周彻又自己否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