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娘你咋去说呢?”柳苗是不想张氏这么大年纪了还跟着着急上火的。就劝道:“这事儿还是我哥出面,我和相公也带着人去,他们要是不讲理我们也不怕他们。”大不了这事儿闹到公堂上,到时候没脸的也不是他们柳家一个,那里正家打的好算盘更是要落空。如果柳壮铁了心不给孩子,他们也没理。

      这事儿柳苗却是不怕。就是担心柳壮那边难过,不过这事儿他是男人,咋地都得挺着。柳苗现在担心的是张氏一把年纪了还跟着着急上火啥的。不过这事儿张氏是姨娘,作为亲人却又不能不告诉她。

      “这事儿你们都不用出面。”不想张氏摆摆手,态度异常强硬,“我倒是要问问他们吴家,七出之条他们自己个说说,倒是犯了多少。”还不信他们家敢为难的。

      古代女子地位低下,为了保证男性地位、权利,封建家族的女子如果犯了“七出“任意一条都要被休。

      妇人七去指的是: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特别要说明的是以下三点:无子,是就妻子过了五十岁以后来说;口多言,指拨弄是非、离间亲属。妒,更多是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恶疾是指耳聋、眼瞎、腿残疾等严重的疾病。

      同时为了保证女性的相应地位还有一个三不去的,也就是以下三种情况不可以休了女子。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

      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另外,若有义绝的情形,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离婚,则“三不去”亦没有保障。

      吴氏按理说犯的正是七出里面“淫”的这一项,三不去都不在此列,可以说,休了她一点儿毛病都没有。可看张氏这个意思,似乎还不想用这个坏了柳壮的名声。

      “姨娘你准备用哪一条休了吴氏?”柳苗有些好奇。

      “哪一条?”张氏哼了一声,“她吴氏犯的就多了,我虽然不是你们的母亲,却是长辈,首先不孝顺一条她就占了。这个且不说,淫这个她还有什么可说的?”张氏一提这茬眼睛都红了,古代女子贞洁何其重要,吴氏这一条显然触犯了张氏的逆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