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时的事情实在是……有些血腥。他不确定是否应当同赵敏说。

    最后,实在拗不过赵敏那恨不得撬开他脑子的目光,他才断断续续地说了出来。

    那是他还没有离家出走,苏暮邪这个杀手也还未金盆洗手时的事情了。那时两人都在郸州,苏暮邪确实是同郸州的一个男子相好。这大概可以算是苏暮邪的初恋。

    苏家在郸州经营着布匹生意,也还算是小有名气。可那男子就是一个普通的书生,门第上算是很不匹配了。

    但苏暮邪不嫌弃。她那样如火如荼敢爱敢恨的人,自然是看上谁就一定是认死了的。

    苏家的门风与辰家不同,向来是秉持极其开放的放养教育。在试图劝诫苏暮邪同那男子了断未果后,家里便也由得她自己去折腾了。

    苏暮邪便也乐得整日里跟着那个书生闲逛乱窜。

    而问题就在这儿,有时间闲逛乱窜的书生多半都很难成什么大气候。再加上花得都是苏暮邪的钱,那就更容易膨胀了。

    果然没过多久,那书生便被苏暮邪在烟花柳巷里逮了个正着。

    据说那时,当苏暮邪将他从烟花女子的被窝里逮出来的时候,他正将从她那偷来的步摇往那烟花女子的头上戴。

    赵敏听到这儿,气得险些没从椅子上跳起来,直接脱口而出:“要是我,我便将那狼心狗肺的东西给阉了!”

    闻言,辰熙有些不自然的抽搐了一下。

    赵敏捕捉到他这个表情,有些难以置信,结结巴巴地问道:“莫……莫非……”

    辰熙甚是尴尬地点了点头:“她……确实这样做了。”

    苏暮邪这次捉奸实属偶然,因此身上并未佩戴她“工作”时的刀。据她自己时候描述说,她当即就用那只步摇将那个书生利落地给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