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约翰早就做了准备。

    ...

    马特带着第一笔说得上是正常雇佣价格的钱回到律所。

    他的好朋友福吉很高兴,似乎这一笔钱已经让他看到光明的未来。

    激动得要带着马特去好好消费一番。

    殊不知他本来能够获得起码一百万的雇佣费。

    “我就说那个人一定是个大款,”福吉和马特在酒吧里碎碎念,“像那种富二代,最容易惹上官司,尽管有些麻烦,不过他们的老子很愿意花费大笔价钱。”

    他与马特都是毕业于哥伦比亚法学院,两个人曾经在大律所实习过。

    不过那里的环境却让他们不喜欢,他们心存正义。

    这往往是大律所不看重的地方,在一次官司中,马特明明知道被告却是受害者。

    可律所的律师并不在乎正义,他们要的,是谁给出的价码更高。

    所以他们出来单干,搞了个尼尔森·默多克律师所。

    这是两人的姓加起来。

    也代表着二人的起点。

    为更多弱小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