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些日子,我顺理成章地到大学报了到。我父母大概认可了我这辈子必将沦为一个庸人的前景,从此对我的事儿不闻不问,我呢,更是年纪轻轻便开始学习着用混吃等死的心态应对生活,并且成效斐然。因为脾气出奇的随和,谈吐又不令人生厌,我在脂粉堆里相当如鱼得水,很快就交上了固定的和不固定的女朋友。记得第一次和女孩在路灯底下拥吻时,那姑娘突然推开我,认真地问:

    “你以前没和别人这样过吧?”

    我居然无言以对。这让她失望极了,那副表情简直像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跨出“人类的一大步”后,蓦然看到月球上插着苏联国旗。再往后我就学精了。当外语系的系花茉莉问出类似的话时,我先考虑了一下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她,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我笃定地说:

    “当然没有,一直守身如玉地等着你呐。”

    “骗人吧你?”茉莉既欣喜又羞涩地埋下了头。啊,原来她们在乎的只是一个态度。

    在此情此景中,我会不可遏制地想到陈金芳。这时我陡然意识到,以前把她视为无关紧要的陌路人,这是在骗自己呢。陈金芳变成了我记忆中诡异的存在,她不是我的初恋,却又恍若初恋,她没跟我说过几句完整的话,却又是我绝无仅有的倾诉对象。这样的关系,从她第一次站在我窗外听琴的时候,就埋下了种子。然而现在琴已经被我束之高阁,陈金芳也不知去向了。

    周末从大学回家的时候,我曾经专门去过最后一次见到陈金芳的那条街。街道没怎么变样,但服装店的店门已经紧闭,挂着小孩儿手腕粗的链子锁,张贴着转租广告。许福龙倒是又在我们院儿的食堂干了两年,陈金芳她姐的馄饨摊儿则因为卫生不达标被取缔了。后来,这对夫妻也离开了北京,据说是回老家继续开饭馆了。至此,陈金芳和她的家人像是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拿高压水枪一冲,转眼就不留痕迹。对于北京这座城市而言,这也是大多数外来者的命运吧。

    曾经“带着”陈金芳的豁子,倒是与我有过一次不期而遇。那是在我大学刚刚毕业的2002年,帕尔曼第二次来华,他先在上海音乐学院开设了为期三周的“音乐大师班”,然后在北京举办名为“贝多芬之夜”的专场演出。因为小提琴已经成了我的心病,那次演出我本来不想去听,但又恰恰因为心病,开演当天,我便开始坐卧不安。踌躇良久,我最终还是坐车赶往人民大会堂。这时票已售罄,各路神仙正飘然入场,一队蛮横又神秘的豪华汽车直接堵住了会场入口,穿黑西服的警卫簇拥着一个打扮得像绣球似的胖老太太走出来,并厉声呵斥记者:

    “别瞎拍。”

    我在台阶下的小广场上晃悠着,想等黄牛上来搭讪。几分钟以后,果然有一个男人凑近过来,像电影里的特务接头一般掀开夹克衫的一角:“要票吗?”

    “多少钱?”

    “八百。”

    “没那么多钱。”我说。这是实话,那时候我刚到一家国有事业单位上班,工资少得可怜,几乎每个月底都得到父母那儿蹭吃蹭喝。

    那人转身就走,同时轻蔑地骂了一句:“操,没钱到这儿干吗来了?”

    正是这个“操”,让我留意起这个在黑暗中面目不清的票贩子来。他的上舌音发得很不标准,听起来好像是漏气了。我跟上两步,借着一辆汽车的灯光,果然看清了豁子门牙上的那个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