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扎着蛮人独有的细长发辫,穿着裘皮镶边的土布长袍,皮肤近赭石及墨调出的古铜色,身材高大,远胜于在场所有的男人,林昭昭仰头望着逆光走近的熟悉身影,不由失了神。

    男人弯下腰,将地上红得刺眼的盖头拾起。吓傻了眼的喜婆立刻回神低着头接过,匆匆给新娘子重新盖上。

    视线又被遮住,林昭昭还未缓过神,眼前就伸来一只修长力量的手掌。手背青筋隆结,骨节根根分明,细细的干纹覆在黝黑的肌肤上,虎口指腹细茧累累,一看便知是常年舞刀弄剑勒马绳留下的痕迹。

    这是旭烈格尔的手。

    林昭昭喉头滚了滚。上辈子他与这个男人甚至有过一次荒唐的肌肤之亲,却从未牵过彼此的手。

    他不记得了,十年之中旭烈格尔有没有如今日这般向自己伸过手。

    可能新婚起初是有的,但之后被他一次次无视或拒绝后,就没再如此做过了。

    毕竟当时莫说如此执手了,他连这个男人的面都不愿见的,两人说句话都要隔着一层厚厚的珠帘。

    林昭昭垂下眼睫,他想着自己既然下定决心要改变,要与上辈子不同,那不如就从眼下开始。

    不然一次退,次次退,明日复明日,什么事都被自己蹉跎了。

    大红盖头下,林昭昭咬了下牙,鼓足勇气紧紧握住了那只大手。

    这哪是人的手,分明是一块在外风吹雨淋放久了的硬石吧。林昭昭望着两人交叠着的手,一黑一白,一大一小,分辨得清清楚楚。

    他耳廓发烫,脑中浮现出两人那晚难以启齿的触碰,顿时有点腼颜,又生了退缩的心思。

    谁料那只大手就像捕猎用的兽夹,已经林昭昭的手紧紧包裹住,用上力气也抽不出。

    “啊。”林昭昭轻呼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