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废弃工地之后,方默这才渐渐冷静了下来,回想起刚刚发生的事情,他的内心五味杂陈。

    他怎么样也想不通,为什么之前连一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他竟然敢杀死了两个活人。

    更让他不能理解的是往日里就算是在大街上捡到现金和手机,他的第一想法也是将他们上交到治安局,而不是据为己有。

    可这一次他不光杀死了那两个人,而且还拿走了他们的钱。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不自觉的就看向了手中的皮包。

    刚刚他大概的数了一下,皮包里面一共是68沓现金,也就意味着皮包里面一共有68万。

    这个数字是他之前想都不敢想的,按照他昨天去面试的工厂每小时9块钱的时薪资来算,想要挣到68万,他需要不吃不喝干满七万五千多个小时,按照一天干12个小时,需要6000多天。

    可能他哪一天猝死在流水线上都不一定能够攒够这么多的钱,而现在这笔钱轻轻松松就落到了他的手中。

    一边是浓浓的负罪感,另一边则是天降横财所带来的诱惑,他的内心无比纠结。

    但最终他还是找理由说服了自己。

    “那两个人明显都是人渣,留着他们只会害更多的人。”

    “而且他们的这些钱肯定也是非法渠道得来的,我这算是为民除害。”

    “对,没错,我这就是为民除害。”

    一番自我安慰之后,他的内心终于是安定了下来,确认周边没有摄像头拍到自己之后,他赶忙就加快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