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杰身为他的一条狗,在燕京城上流社会,许多纨绔公子哥和千金小姐也都知道,林杰在去年冬天加入了他的红英俱乐部。

    在这样一种情形下,那人还强势地掰断林杰手指,这摆明了连自己面子都不给。

    林杰低声道:“荣哥,那杂碎不是咱们京城内的人,是津沽市那边的,貌似和刘家有点关系,我推断极有可能是刘家的一条狗而已,武功很厉害!”

    “哪个刘家?”

    黄煜荣并不知道所谓的刘家,那种连三流都算不上的小家族,他也懒得去留意,并不知道刘牧这号人。

    “荣哥,是刘宗田的家族。”

    林杰再次提醒道。

    “刘宗田?”

    听到这个名字,黄煜荣有点印象了。

    毕竟津沽市和燕京城接壤,许多有点头脸的人物,黄煜荣还是听说过的。

    他与刘宗田不熟悉,甚至都没有见过面,但却听说过这个名字。

    不过,在他的心中,所谓的刘宗田,就是一个矮骡子而已,平日里就算见到,也懒得多瞧一眼。

    “好,把金刚和虬虎借给你,到时候你去津沽市收拾那个掰断你手指的人,不过这件事不要给我走漏风声,否则的话,你知道规矩的。”

    “我明白的荣哥,一定不会走漏风声。”

    “嗯,那你去吧,回头我让虬虎和金刚联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