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套的指头上镶嵌了十颗看起来很普通的宝石,手被上还有一颗更大的。布料很陈旧,但外面一层皮使手套很硬,看起来质感十足。不知道的,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是灭霸的无限手套呢。

    “宝石没有一点力量,应该只是一个工艺品。”晓芸仔细的摸过没一个宝石,然后说道。

    “哇哦!难得再见这种手套了。”

    这时,旁边过来一个看起来五十多岁的中年大叔,头发梳的老光了,加上这咪咪的样子,像极了势利的商人。

    “你知道这个手套的来历?”晴云问道。

    “年轻人,没见过吧!”

    他接过手套,仔细把玩了两下,继续说道:“这种彭士佐姆风格的东西,是百年前人们的最爱。现在记得彭士佐姆的人很少了,那个时期的的东西就更少了,这现在只存在于像我们这一辈的记忆中了。”

    他双手抓住手套,仔细的抚摸过每一个地方,眼神中充满了怀念。

    晴云与晓芸并未打扰他,是很不礼貌的。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来,并说道“这手套一定会是我的!”

    似乎是他在这里站的有点久,旁边又过来一个二三十岁的小哥,一过来就说道“嗨比利!又来为你那喂狗的彭士佐姆情怀买账了。”

    小哥靠在展台上,一脸玩笑的看着比利。

    看着小哥的笑脸,比利当即气不打一处来,这流氓!总来搞事。

    比利刹时严肃起来,正视着小哥说道“马克!上次的账还没有算,你还有脸来嘲讽,小心老罗夫妇断了你跟安娜的婚约。”

    老罗夫妇辈分更大,对彭士佐姆有着更深的刻的情怀,而且每次拍卖都是老罗夫妇赚的最多,小马克刚才的话属实有点玩火自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