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机场之后,陆诚对手下的400多号人进行了重新整编,从三个连队中挑出来了50名手持冲锋枪的突击手,作为开路先锋。

    接下来撤退的路上,基本上都是在丛林中战斗,步枪和重机枪很难发挥出优势,迫击炮和掷弹筒更是不适合使用,扔个手雷都有反弹回来的危险。

    所有,手持火力凶猛的冲锋枪,才适合担当突击手。

    龙文章已经脱掉了那一身假的中校军服,换上了一身英国佬提供的军装,和陆诚一样,顶着德国M35头盔,腰间挂着20响的盒子炮。

    不一样的是,龙文章更喜欢英七七,陆诚更喜欢汤姆逊冲锋枪。

    如今,龙文章被任命为副营长,取代了阿译的位置。

    阿译这个少校军官,还缺乏作战指挥经验,个人战斗力也不行,被陆诚降为了军需官,负责管理后勤物资。

    阿译早就成了陆诚的小迷弟,对此也并没有任何怨言,老老实实的管理后勤物资。

    在陆诚的绝对领导力之下,任何一个士兵都不会怀疑他的决定。

    行军途中,400多名战士排成两列,陆诚这个营长带着突击队在前方探路,龙文章这个副营长带着机枪排,在后面负责断后。

    孟烦了和要麻两个负责居中策应。

    400多人的队伍,拉出了一两百米的长度。

    在丛林中走出10几里之后,陆诚忽然下令停止前进,随后带着突击队悄然向着前面摸了上去。

    热感应雷达一千米的扫描范围,总能让陆诚提前发现任何可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