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过来之前,无限接近30%。”这正是李建昆要摊牌的主要原因,也容不得他,按照证券规则,暗中吸纳一家公司的股份达到30%,必须要公示。

    沈弼:“!!!”

    施怀雅家族不过占太古洋行百分之三十几的股份,不到40%。

    对方已是铁板钉钉的太古洋行第二大股东。

    更要命的是,太古洋行没现金流了,前不久还找到他,从汇丰“借”走十亿港币周转。

    然而,沈弼仍不想看到太古易主成为华资的企业。他咬咬牙说:“如果我助力太古呢。”

    包玉钢叹息一声后,开口道:“我提前签过协议。”

    李佳成接话说:“一样。”

    言下之意,包家和李家必须履行协议。不是要和汇丰,要和你沈弼对着干,只是因为提前已入局。

    李建昆看向多少有点咬牙切齿之意的沈弼,淡淡说道:“恕我直言,没用。”

    沈弼:“……”

    多少年没见过有人敢不拿汇丰当回事。

    “我们四家筹集的现金超过百亿,另外还与几家银行签署了协议,是的,你不用瞪着我,既然决定动手,我们准备很充足,汇丰仓促入局,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只会错失我们送来的诚意。”

    这话还算委婉。

    不委婉的说法是:现在都和你交过底了,你汇丰再要入局帮助太古,不是摆明的要和我们四家对着干?问题是你干又干不赢,还要得罪我们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