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年少的特质,躺下的白昼却不再有困意,“诺诺?淘淘?”

    “怎么了?”程诺先作出回应。

    “咋啦?”林淘淘翻了个身,“你不是睡了嘛?”

    “睡不着。”白昼坐起身,将手机连上蓝牙音箱,“给你们听听我家周董的歌。”

    “我想听《手写的从前》!”玩腻手机的林淘淘又翻了个身,“我最喜欢这首啦。”

    “《算什么男人》,”程诺暂停正看的电影,“先放这首呗。”

    “你们先去打一架,我要听《听爸爸的话》。”

    程诺听周董的歌是因为白昼喜欢,爱屋及乌。没想到林淘淘居然也是JAY迷,白昼对新舍友又添了几分好感。

    “我受够我的爱你比较多......”歌曲到情深时,白昼不自觉跟着唱起。

    “昼,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啊。”林淘淘像发现新大陆。

    “小时候的文艺晚会都有她的一席之地。”程诺回答,“我还记得,那是大家都在听儿歌的年纪,她居然上台唱《可爱女人》。”

    “后来呢?有没有被赶下台?”林淘淘想象着画面,不禁偷笑。

    “然后白昼就破格进入校合唱团,成为年纪最小的成员,大家都叫她小不点。”程诺把合唱团的合照发到她们共同的群聊里,“看到了吗?她在第一排,最矮的那个。”

    “哈哈哈,超小只的。”

    “喂,我现在可比你高啊,林小孩。”白昼开始反击,“158的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