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

    “哈??”

    三人一脸问号。

    “让开点,把地方腾出来。”罗九说完,三人立马远远退开。

    下一秒,眼前的空地上出现了一头硕大的野猪。

    身长两米多,宽近一米的黑毛野猪肉很紧实,看起来不算肥壮,但两个成年男子抬起来都有些吃力。

    罗九从夏迟、陈子枫手中接过黑毛野猪,示意他们放手,膝盖顿时被数百斤的重量压得微微一弯,但仍是接住了。

    大约十秒后,她将野猪放在地上。

    “运气不错,这头野猪大约三百六十斤。”罗九说完,瞥见脖子处还在滴滴答答的血,手忙脚乱地去找锅,放在脖子底下接猪血,十分懊恼地说,“浪费了浪费了,太可惜了”

    这是陈子枫和夏迟头回看到罗九如此慌乱。

    要换了他们,有几百斤重的猪肉在跟前,哪

    会去注意这点猪血?

    再说猪血又是什么味儿?原来除了肉,血也是能吃的吗?吃营养剂长大的两人,对此毫无概念,有些好奇又有些抗拒,总觉得太过于重口。

    董先是吃过鸡血的,按照罗九当时所说,鸭血和猪血都要比鸡血好吃,因此看到淌满了地的血,捶胸顿足地说“怪我没反应过来,浪费了!”

    野猪个头大,分量足,哪怕浪费了半身的猪血,仍然是装满了两个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