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赵曼那个女人嫁给明枭,就是死活不离婚就好了,明枭看样子也不想离婚,但因为原主出了那样的事,任何男人都接受不了,所以才离婚的。
现在不管怎样,莫凌是不会离婚的,万一明枭后来要离婚怎么办?莫凌摸了摸下巴,离婚就离婚吧,反正原主没有要求明枭的妻子一定是自己,只要不是赵曼,谁都可以。
莫凌现在也明白之前明枭为什么那样看他了,以往原主总是会帮他打好领带,递上一个早安吻跟明枭挥手再见。莫凌认为这点得改,她没办法像个老妈子一样对明枭忙前忙后,所以就让明枭渐渐习惯吧,反正她不打算像原主那样把明枭照顾的无微不至。
原主是一个家庭主妇,莫凌太无聊,干脆找了些书看,正要回书房,一个人走了进来,“静姐好。”
那人是原主招的钟点工,定期来家里打扫卫生,莫凌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周丽不明白这家的女主人为什么突然那么冷淡,以往她都是热情的打着招呼,然后准备好水果,如今莫凌这样冷淡让周丽莫名的升起一丝不快,但她也没有说什么。
莫凌去了书房看书,书房很大,上面罗列了一排又一排的书,这里是明枭办公的地方,原主一般不怎么来这里,顶多就是送送茶送送点心,或者打扫一下这里的卫生。
莫凌抽出一本书就窝在一旁的沙发看,她没有坐在明枭办公的地方,万一这人不喜欢有人坐在他办公的地方,踩到了明枭的雷点,那就不好了,莫凌不想吵架,也懒得吵架,和睦相处最好,毕竟不跟明枭离婚,是完成任务最简便的方法。
莫凌在书房看了一上午的书,周丽做完午饭喊莫凌吃饭,莫凌坐在桌子上吃饭的时候周丽貌似不经意的问道“静姐怎么没去逛街啊?”
莫凌扒了一口米饭说道“懒得去,整天逛啊逛啊的,都快无聊死了。”原主的日常就是逛街买衣服或者去给皮肤做护理,偶尔也会心血来潮做做点心,是个很会享受的女人。
原主简直得到了大多数人向往的生活——混、吃、等、死。
周丽说“我来的时候看到明美商厦好像推出了新产品,静姐不去看看吗?”
“新产品?什么新产品?”
周丽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我也没仔细看,应该是护肤之类的吧。”
莫凌摇了摇头,“我才二十三,用不着买一些护肤的,不去。”
“好像化妆的也有新产品哦。”
现在不管怎样,莫凌是不会离婚的,万一明枭后来要离婚怎么办?莫凌摸了摸下巴,离婚就离婚吧,反正原主没有要求明枭的妻子一定是自己,只要不是赵曼,谁都可以。
莫凌现在也明白之前明枭为什么那样看他了,以往原主总是会帮他打好领带,递上一个早安吻跟明枭挥手再见。莫凌认为这点得改,她没办法像个老妈子一样对明枭忙前忙后,所以就让明枭渐渐习惯吧,反正她不打算像原主那样把明枭照顾的无微不至。
原主是一个家庭主妇,莫凌太无聊,干脆找了些书看,正要回书房,一个人走了进来,“静姐好。”
那人是原主招的钟点工,定期来家里打扫卫生,莫凌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周丽不明白这家的女主人为什么突然那么冷淡,以往她都是热情的打着招呼,然后准备好水果,如今莫凌这样冷淡让周丽莫名的升起一丝不快,但她也没有说什么。
莫凌去了书房看书,书房很大,上面罗列了一排又一排的书,这里是明枭办公的地方,原主一般不怎么来这里,顶多就是送送茶送送点心,或者打扫一下这里的卫生。
莫凌抽出一本书就窝在一旁的沙发看,她没有坐在明枭办公的地方,万一这人不喜欢有人坐在他办公的地方,踩到了明枭的雷点,那就不好了,莫凌不想吵架,也懒得吵架,和睦相处最好,毕竟不跟明枭离婚,是完成任务最简便的方法。
莫凌在书房看了一上午的书,周丽做完午饭喊莫凌吃饭,莫凌坐在桌子上吃饭的时候周丽貌似不经意的问道“静姐怎么没去逛街啊?”
莫凌扒了一口米饭说道“懒得去,整天逛啊逛啊的,都快无聊死了。”原主的日常就是逛街买衣服或者去给皮肤做护理,偶尔也会心血来潮做做点心,是个很会享受的女人。
原主简直得到了大多数人向往的生活——混、吃、等、死。
周丽说“我来的时候看到明美商厦好像推出了新产品,静姐不去看看吗?”
“新产品?什么新产品?”
周丽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我也没仔细看,应该是护肤之类的吧。”
莫凌摇了摇头,“我才二十三,用不着买一些护肤的,不去。”
“好像化妆的也有新产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