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妞,我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更不是省出来的,这不网站给我发了第一个月稿费嘛,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花,刚好听伊茉说你喜欢这个,就买来给你,记得要好好写字,以后挣了钱,我也好帮你花啊!

    从此,闵欢便把那支钢笔视若生命,如影随形,寸步不离。

    但这事,不知怎么,后来,竟然传到了喜欢陈野的女生那里。

    毕业前夕,那个女生找了两个社会上的大哥,把闵欢堵到学校外的公园一角,态度强势地让她让出陈野,或者毕业后,就马上离开这座城市。

    看她如此不择手段,闵欢实在忍无可忍,就不高兴地回了句“他又不是货物,不属于任何人,就算我想让,也没有这个权利”。

    这句话,被那个女孩子,当成了闵欢对她裸地挑衅。

    “拽什么拽,别送你个钢笔,就真把自己当成他女朋友了。“

    那个女生伸手夺过闵欢手中,陈野送的那支钢笔,气急败坏地摔碎在地上,又连跺两脚,直到看着钢笔变形烂碎,这才得意地说道“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看你,同还拿什么拽!”

    说完,她又用脚踢了一下那支笔,才转身离去。

    闵欢蹲下来,看着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瞬间就变成了稀巴碎,她的泪,顿时游移在眼眶。

    把碎了的零件,一点一点往纸巾上捡时,泪也一边往纸巾上落。

    从那天之后,那再也没有练过字,也没有敢把这件事,告诉陈野。

    直到陈野去塞情书那天,才在她包里,发现那个被她用纸包裹着的,变成碎渣的钢笔。

    他当时,并没有多问什么,就只说了句扔了吧,改天,我再给你买个一模一样的。

    可就在第二天,看到陈野的情书后,她就选择了无声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