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做到一定体量,一般都要成立自己的物业公司,一来有钱赚嘛,二来业主也方便,有点什么问题,不会出现三方扯皮的现象,是件双赢的好事儿。
这跟钱没关系,因为国家对物业费的收缴有明确标准。只要不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小区,物业费在当地都有统一标准。说白了,从资费来说,用哪家物业都一样。
但有些业主,尤其退休老头老太太,闲着没事儿干——我不是说业主坏话,纯粹就事论事。
他们眼里看不到物业每年负责的小区卫生、安保、公共设施维修工作,只能看到交出去的物业费。
觉得亏,就开始作妖呗,成立或者鼓动业主委员会,没什么理由,也不需要什么理由,就是硬要把原有物业公司辞退。
辞退以后才发现,事儿不是他们想的那样,卫生也没人管了,水管暖气管有个坏了漏了的,也没人修,这才想起物业的好处来。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栋楼的总闸跳闸了,没电,物业在的时候,只要有一家业主发现断电,给物业打个电话,专业工人立马能到位,三五分钟搞定。
没了物业以后,连找到配电箱都困难,即便一两户人家掌握了方法,难道次次都指望个别人去解决问题?个别人还觉得吃亏呢,们又不给我钱,凭啥我干活儿啊?
三个和尚没水喝,最后小区可不就搞得像个垃圾场,跟这儿的情况一模一样。
这儿的监控,坏了肯定没人组织修,就算没坏,保安都没了,谁还给业主操作监控啊。”
“可是,业主委员会可以重新聘请物业公司啊。”
“难。拿闫氏的物业公司来说吧,也零星有一些业主委员会找过我们,想要雇用我们,闫氏会进行充分调研,分情况处理。
如果小区的上一家物业公司的确不怎么样,是业内出了名的服务差,而且业主有充足的原因辞退他们,我们的物业会考虑入驻。
但如果业主纯粹是因为心疼物业费,作妖,愣把人家赶走,那不好意思,我们可伺候不了。
毕竟,商业世界以诚信为本的,这一点,对买卖双方都一样。谁能保证一个喜怒无常的任性买家不会反复无常呢?这样的业主往往还存在拖欠、抵赖物业费的情况,管理成本很高。在纠缠、指责、矛盾中赚一点蝇头小利,怎么看都不值。
这跟钱没关系,因为国家对物业费的收缴有明确标准。只要不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小区,物业费在当地都有统一标准。说白了,从资费来说,用哪家物业都一样。
但有些业主,尤其退休老头老太太,闲着没事儿干——我不是说业主坏话,纯粹就事论事。
他们眼里看不到物业每年负责的小区卫生、安保、公共设施维修工作,只能看到交出去的物业费。
觉得亏,就开始作妖呗,成立或者鼓动业主委员会,没什么理由,也不需要什么理由,就是硬要把原有物业公司辞退。
辞退以后才发现,事儿不是他们想的那样,卫生也没人管了,水管暖气管有个坏了漏了的,也没人修,这才想起物业的好处来。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栋楼的总闸跳闸了,没电,物业在的时候,只要有一家业主发现断电,给物业打个电话,专业工人立马能到位,三五分钟搞定。
没了物业以后,连找到配电箱都困难,即便一两户人家掌握了方法,难道次次都指望个别人去解决问题?个别人还觉得吃亏呢,们又不给我钱,凭啥我干活儿啊?
三个和尚没水喝,最后小区可不就搞得像个垃圾场,跟这儿的情况一模一样。
这儿的监控,坏了肯定没人组织修,就算没坏,保安都没了,谁还给业主操作监控啊。”
“可是,业主委员会可以重新聘请物业公司啊。”
“难。拿闫氏的物业公司来说吧,也零星有一些业主委员会找过我们,想要雇用我们,闫氏会进行充分调研,分情况处理。
如果小区的上一家物业公司的确不怎么样,是业内出了名的服务差,而且业主有充足的原因辞退他们,我们的物业会考虑入驻。
但如果业主纯粹是因为心疼物业费,作妖,愣把人家赶走,那不好意思,我们可伺候不了。
毕竟,商业世界以诚信为本的,这一点,对买卖双方都一样。谁能保证一个喜怒无常的任性买家不会反复无常呢?这样的业主往往还存在拖欠、抵赖物业费的情况,管理成本很高。在纠缠、指责、矛盾中赚一点蝇头小利,怎么看都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