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想请帮我,系里给了我一个任务,让我在联欢会上表演一个节目,我想唱的歌,呵呵,其实就是唱。孙姐,可以吗?”我最终还是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虽然有些颠三倒四的。

    “原来是这样啊,好吧,我答应,就当做房租好了。”孙艳芳微微一笑,我这才注意到,她的嘴角竟然有两个浅浅的酒窝,一笑倾城。

    “太好了!谢谢孙姐,我们合作一定会让观众们发疯的。”我兴奋的跳了起来,差点掉下台阶。

    “呵呵,还真是个孩子,不过,我要看看的声带是否适合发女音,我虽然可以附在身体里唱歌,但是如果的声带不适合,恐怕会受伤,那就得不偿失了。”孙艳芳笑了,笑的那么美,勾人心魄。

    “那我应该怎么弄?”我对自己的嗓子是真的没信心,如果不适合,这个主意只能作废。

    “随便唱首歌我听听就知道了。”孙艳芳坐在我身边,双手托腮。眼前这幅场景我竟然似乎在哪里见到过,一时间我竟然痴了。

    “弟弟,做什么呢?唱啊。”孙艳芳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催促道。

    “咳咳,女声我唱不来,还是唱首男人的歌吧。”超级偶像就在眼前,我却不能唱她的歌,似乎很尴尬,我清清嗓子,唱了起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

    我会场的也只有这首每天早上都唱的歌,还不至于跑调,其他歌我说什么也不敢在孙艳芳面前唱。

    “噗呲!”tqR1

    孙艳芳笑了起来,“好啦,其实的嗓子还行,只是没有经过训练,不知道该怎么发声,只是一味的用声带去吼,这样是最损坏嗓子的,来吧,我教唱。”

    孙艳芳轻声唱了起来,“为什么要对掉眼泪,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

    天啊,竟然是那首《情人的眼泪》,这可是我和林菲最喜欢的歌,没有之一。

    孙艳芳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从一个鬼灵的口中唱出来,那种凄凉感犹如一把刀在不停的割着我的心,蓦地,两行热泪顺着我的脸颊滑落,痛彻心扉。

    好歌如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