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乐的声音并不大,但却响彻全场。

    整个剧场的观众都是在这一刻安静了下来,

    余乐在说什么?他要唱歌?唱英文歌?朋友写的?

    史密斯皱了皱眉头,他万万没有想到,余乐居然会是提出这种要求...

    他要自己唱?

    心中掠过数个念头,史密斯当下开口道:“好!”

    将自己背着的吉他取消来,递给余乐笑道:“我很期待你带来的歌曲。”

    在他看来余乐这种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一个朋友写的英文歌?简直就是难以想象余乐居然会是在这个时候拿出来,是想证明什么?

    证明他的朋友才华比拳头整个公司创作的歌曲还要厉害?那怎么可能!

    “正好,更加省事了。”

    史密斯露出自信的笑容,似乎已经看到待会余乐要出丑的场景,不由得由衷地觉得眼前这个职业选手简直就是无知,他以为登台唱歌是登台打比赛吗?

    余乐接过吉他的时候,史密斯脸色当场就变了,

    作为一名乐队的主唱,他对于吉他的理解并不低,所谓行家出手一看就知道有没有,如今余乐拿着吉他的姿态和手势都给予他一种很异样的感觉,这种手法和姿势太老练了!

    不过史密斯没有想太多,余乐太年轻了,能够在电竞领域获得成绩已是不容易,想要再精通音乐,那绝对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