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樊总真是有意思,居然想找一位嘴上没毛的十八线艺人加入董事会。

    这个陈哲我了解过,参加过几个综艺,像什么《荒野大生存》、《我们是歌手》之类的,好像还出版过一本,叫什么《流浪地球》……

    可是你确定一个艺人适合当领导者?决策者?你总不能觉得陈哲会写书、会唱歌,他就会经营公司吧?”

    邓林说话颇有些针锋相对的意思,因为他与樊宽在董事会中处于一个微妙的平衡状态。

    邓林也有一些盟友,他和这些盟友的持股比例加起来达到了一个安全的占比,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可以在董事会上制衡持股最多的樊宽的。

    但一旦樊宽将陈哲拉进来,再分给陈哲一些股权的话,那么彼此之间微妙的平衡状态将会被打破,邓林和其他盟友将再也无法制衡樊宽。

    出于这个原因,邓林也必须要反对陈哲加入董事会。

    樊宽早就知道邓林一定会阻止陈哲加入,所以早有应对的措辞,有条不紊的说道:“陈哲的确是个艺人,而且在文学和音乐方面都有一定的建树,但这并不能否决他是个管理型的人才。

    别忘了,在《蒙面歌王》的策划当中,他担任的就是一个管理者,他是《蒙面歌王》的总导演兼总策划,他要带一支几十人的团队。

    既然陈哲能够把《蒙面歌王》给管理的有条不紊,这就足以说明他是个管理型的人才,也说明他有资格加入我们繁星互娱的管理层。”

    在樊宽说完这句话之后,董事会里有的人开始轻轻点头。

    看得出来,樊宽的论证说服了相当一部分的人。

    但邓林马上反对道:“可是陈哲的资历也太浅了,他刚加入公司多久?一个月?应该没到两个月吧。一个刚加入公司一个月的人就想进入管理层,他怕不是坐上了火箭啊?”

    在邓林说完之后,也有一些人跟着点头。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陈哲的资历太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