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匹,足够在未来,形成一个漂亮而又庞大的马群了,足够了。”本公子看着这些警惕地打量着我的漂亮动物,嘴咧的快能快下一个网球。

    “公子您是说这些马不拿来用?”听到了我的话,李元芳就跟衣服里边钻进了跳蚤一般,浑身不自在。

    “废话,拿来用,用光了我上哪找去?”本公子狠狠地白了一眼这货怒道。目光落在这些大宛马上时,瞬间变得无比温柔,我可不想把这些可爱的大宛马吓坏了。未来,本公子需要在华夏大地上,建立大宛马血统库。

    让这些优秀的马种,不会因为杂交,而溟灭在历史的河流中,想想吧,当年大汉弄来了两三千匹这样的骏马,却最终,全都在杂交中,完全地消失了,本公子怎么可能于这样的蠢事。

    “难道就拿来这么看着?”李元芳仍旧不满,很愤怒,很委屈,很忧伤,换来的只是本公子一个白眼。“当然不光是拿来看的,可也不是用来上战场的。”这么贵的马,拿去上战场,万一翘辫子了怎么办?本公子岂不是亏得连血本都没了?

    这样的马,适应用来摆显身份,想想后世那些西蛮子们,总喜欢弄几匹纯种马出来扬眼,以显示自己的世家跟马匹的血统一样的古老,甚至于在奥运会上,那些赛马上的骑手都还穿着一套属于燕尾服多的骑装,以表示忠诚地还原这项古老的运动。

    对,赛马,奶奶的,本公子为毛之前没想到这项令世界人民热血沸腾为之尖叫吼叫惊叫惨叫的美丽运动捏?

    一想到各种马术运动,那么这些漂亮而又优雅的动物,必将会给本公子带来令人想象不到的财富的瞬间,在我的眼里,那简直就是能够行走的金锭。

    “尊贵的主人,您的意思是说想让他们形成一个新的族群?”其中一位波斯又或者大食还是大宛马诀眨巴着那淡褐色的眼珠子朝我问道。嗯,汉话很生涩,就跟那夹生饭似的,比唐鞘利的口音更严重,不过至少本公子总算是听明白了。

    “当然,对了,你叫我什么?”本公子打量着这家伙,有些疑惑地道。

    “伟大的可汗将我们赐给了您,从那时候起,您就是我们至高无上的主人。”这位马诀很认真地道。

    “…我听不习惯主人这两个字,你们还是叫我公子就行了。”如果是漂亮妞穿着女仆装冲俺娇柔地唤主人,本公子会很惬意地接受,但是一个大佬爷们这么叫,实在是令俺混身不自在。

    打量了下这些马匹,然后吩咐李元芳把这两名大宛马诀和这二十一匹大宛马先牵回本公子的府邸去,在那里,他们能够获得更加精心的照料。

    “五十斤换一匹弩马,这绝对不行,我们草原上的马匹再多,也经不起这样的奢侈,最少也要一百斤。”康蒜利很是气极败坏,旁边的那几名突厥人也同仇敌慨。

    问题是本公子在谈判桌上怕过谁来,这里可是主场,而说真话,现在马匹,对于目前的本公子而言,已经足够了,能有多的,自然更好,没有的话,也不会差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