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强攻吧。在本官的眼中,再多的银子也比不上士兵的性命。记得你们训练火铳的时候吗?一排排子弹送给你们,那是子弹吗?不,那是一枚枚的银圆。可是为了让你们在战场上少流血,本官可是连眼睛也没眨一下,就把子弹送给你们训练了。”

    听了朱由诚的话,众千户心里都是暖暖的。俗话说,一将功成万骨枯,为了胜利,不少将军把士兵的生命视若草芥,平时克扣军饷,战时拿人命换取胜利,哪里有人像镇抚司大人这样爱兵如子呢?

    “本官决定带一千精兵出战。不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北京离沧州500里,骑兵一天的行进速度是100里,大概五六天可以到。所以得准备至少十天的精饲料,而士兵的口粮也得带上十天的份。别跟我说路上补给,万一没买到怎么办,总不能让我们的士兵饿着肚皮打仗吧。所以除了一千精兵之外,我还得带上一千辎重兵。为了抢救在战场上受伤的士兵,我还准备带上医护兵去,就先准备一个百户的医护兵吧。好在西镇抚司有上百架四轮马车,军粮运输不成问题。攻打坚固堡垒,火炮是最有效的,可惜孙元化才开始铸炮。兵部尚书高第与我有旧,又和魏公公私交甚好,找他借炮应该不成问题。因为这次战斗是检验火器的作用,所以我挑选的精兵和辎重兵都是纯火器部队。”

    听到这里,众千户都把羡慕的眼光放在两位朱由诚的爱将——吴虎平和陈国齐的身上。吴虎平和陈国齐顿时有点洋洋得意,不过,接下来朱由诚的话,就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了。

    “这一千精兵,来自陈国齐的千户,而一千辎重兵则来自吴虎平的千户。”

    吴虎平一听就毛了,大声嚷道:“我的千户士兵骑术最精,为何让我的部队当辎重兵?”

    朱由诚瞪了吴虎平一眼,吴虎平想起锦衣卫森严的纪律,又记起朱由诚曾经说过,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便讪讪地退下。

    “本来上官下军令是无须解释的,但今天你既然问了,我就告诉你,因为陈国齐的部队是最先装备火器的,最熟悉火器,所以他们为先锋。但我带的辎重兵,也是要参战的。这次战斗,谁的军队战力最强,下次战斗,谁就为先锋。”

    朱由诚的话一出,吴虎平和陈国齐两人就暗自较上劲了。散会后,两人把朱大人的话添油加醋地向士兵一转达。两支部队都嗷嗷叫,士气空前高涨。

    散了会,朱由诚正想叫人备好马车,准备去京城一趟。这时,信王过来了。

    他一进来就抓着朱由诚的手,把他往外面拉。他一边拉。一边说:“宋先生来了,果然有大才呀,把我都给问住了。”

    原来,魏良卿已经把宋应星接到京西皇庄,正想找朱由诚交令,却被信王撞见了。信王自从听了朱由诚的介绍,以为《天工开物》是一本了不起的神魔小说,对作者宋应星充满了景仰,所以就把宋应星带到客厅。和他聊了起来。

    谈论了一会儿才知道,宋应星还没开始写《天工开物》呢,不过信王也不失望,因为宋应星是个非常风趣的人,把一些科学道理深入浅出而又不失幽默地讲述了出来。信王不甘示弱,把从朱由诚那里学来的科学知识也狂抖了一阵,可惜宋应星是个喜欢追根究底的人,很快就把信王问得哑口无言。只得回来搬救兵。

    朱由诚大喜,赶紧出来迎接宋应星。

    见到宋应星。朱由诚刚做完自我介绍,宋应星就向他连鞠两个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