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在手里那就惨了。

    运营商的定制机没法退货,相当于运营商从🙓🉻手机厂买来,然后再卖给消费者。要是卖不出去,就砸在自己手里了。🂴📄😕

    所以ntt就给出🐱🃧了🜣两个比较保守的合作方案——

    第一,aster手机在日本的独家销售权,他们的采购订单是100万部,采购单价是500美🗀😝🂘元。

    第二,如果没有独🐱🃧家销售权,他们只会📙采购30万部,采购单价降低到485美元。

    这样的合作模式跟欧美又不太一样了。

    在美国跟运营商t-mobile🄭🀵的合作,是“采购费🏥+未来话费分成”的模式,这种模式🈶对双方都有利。

    假如手机太差,卖不出去,就没有未来的话费分成了,🏥运营商可以少亏一点;假如手机卖得很好,手机厂商可以🔯🄋🟒拿到比固有采☉♌🇁购费更多的分成,可以赚到更多。

    相当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美国的主流商业模式都是这种,好莱坞也是。大明星也都是给基础片酬,然后给♥未来的票房分红。电影失败了,片方少亏点;电🙳🎚影火了,明星可以多赚点。

    紫微星电子跟t-mobile合作,如果手机销售很顺利,单部手机可以卖到523美元,利🋞润将近90美元。但有风险,手机卖不出去就砸手里了,单部手机要亏100美元。

    跟日本运营♀🅖🆟商合作,是买断式的,🄭🀵单价更低一些,🙇🈒但没有风险。

    风险全部由运营商承担了。

    这背后的逻辑就是市场垄断。

    日本市场的手机超过90%都是通过运营商卖出去的,几乎就是垄断了。也就是说,🙟运营商想卖什么,消费者就要买什么。